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一、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采购项目计费方式: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10万元(超出本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以代理过程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三、竞争人资格要求:
1、律所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年检合格。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律师30人以上(若为在乌鲁木齐设立的分所,则以分所人数计算)。
2、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体制先进、综合实力较强,在其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广泛的品牌影响力;
3、律师事务所具有团队工作经验、信誉良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团队主要成员要具备丰富的民事、刑事案件金融诉讼、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金融风险防控、法律顾问服务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素质;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案例。
4、本项目服务要求至少有3名执业律师,其中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截至2018年10月31日止),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其余两名律师需要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顾问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勤勉尽责、作风端正、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能全面、熟练履行服务职责,担任过银行法律顾问的律所优先考虑。(5年及3年要求不含律师实习期间)。
5、指派的顾问成员精通银行工作,熟悉银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有丰富的事务处理经验。
6、律所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进入顾问团队的律师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或处罚。保证有能力完成服务内容的全部法律事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2日起至11月16日每天10:30时至13:30时和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11:00前止(北京时间)(过期作废),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冯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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