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顺河养护工区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
丰县顺河养护工区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项目编号:丰路政(2016)0105)
致:投标单位
一、招标条件
丰县顺河养护工区装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丰县顺河养护工区装修工程
2.2工程地点:丰县顺河镇
2.3工程规模: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29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a.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b.选派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开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携带授权委托书。
五、 如你方确定想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可在收到邀请函后3日内(2016年1月24日16:30时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携带以下材料至现场接受审查和报名:
5.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只有审查合格,才能报名参加投标。过期不提交材料的视同弃权。
六、报名通过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文件出售时间截至2016年1月24日下午16:30分,出售地点在:徐州矿大软件园 A--734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
6.2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7.1、谈判保证金提交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保证金不计利息。
7.2.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7.3、提交形式:①银行汇票
②网银支付
特别提示:①必须提交银行汇票的原件。
②使用网银支付的,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提供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4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支行
开户名: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
7.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⑸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6、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7.7、签订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谈判文件》附件。
7.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8.1、谈判时间:2016年1月25日14:30
8.2、谈判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会议室
九、竣工验收与付款方式
9.1、竣工验收:
9.1.1乙方完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甲方须在 5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和竣工验收书一式两份。验收合格后,即为竣工验收完成。
9.1.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书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9.2、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后付总价款的30%,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根据审计报告支付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二年后付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矿大软件园 A--734
联系人:郭浸秋 电话:138*****450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
2016年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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