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游客接待中心景观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经济合作社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游客接待中心景观工程
5.项目编号:A********30S000946
6.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全部工程内容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3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市或注册地在市外但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相应资质注册地在本市或注册地在市外但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并取得嵊州市建管局颁发的《诚信手册》(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报名人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或盖章)、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颁发的《诚信手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设立分公司的随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让利率为8%-15%,步长0.2%; (2)由竞包人按报名顺序由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年度备案企业凭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出示的年度备案企业清单,在摇号箱内当众摇取球号,由监督员当众公布。前一家摇取得球号在后一家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 (3)决标:摇取的最大让利率为中包让利率,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大让利率,由并列的竞包人按摇号顺序再次摇号,以摇取的数值码最大者为中包候选人,让利率按第一次摇取的计算。
14.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政府一楼会议中心 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36800元(大写:叁万陆仟捌佰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
17.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包价的5%,已缴纳的竞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差额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政府一楼会议中心(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杨伟国 联系电话:139*****345 招标代理:于琳媛 联系电话:182*****855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 发包公告与发包文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发包文件为准。 若外来施工单位中包,须在签订合同前回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我市国税局报备,接受嵊州市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 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2.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8/11/1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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