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南路148-2号煤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招租招标公告
彩虹南路148-2号煤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CQJY18-358
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148-2号煤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
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2日
招租底价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个
?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 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南宁市 | 详细 情况 | 本次公开招租的摊位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148-2号煤场彩虹夜市内,共11个,其中1、3、4、6、7、8号摊位办理了整体的《房屋所有权证》,0号、12?号、14?号、15?号、19?号等摊位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摊位均为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权证、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所有摊位不含拉闸门,3号、4号、6号、7号、8号摊位不含隔层板。
3、每个竞租人最多只能租赁彩虹夜市2个摊位,如竞租人已租赁有1摊位的,本次最多只能竟租成交1个摊位;已租赁有2摊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摊位竞租。
4、租期3年,仅限作餐饮经营。承租方必须自行完成办理合法有效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5、租金价格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进行逐年递增,以此类推。。
6、本次招租标的均已空置,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于铺面移交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7、租金按季度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季终了之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季的租金。
8、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场所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9、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担保金(按3个月租金计交)。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8、租赁期间,水单价按3.20元/方(如遇供水部门提价则相应提高)计收,电单价按1.30元/度(如遇供电部门提价则相应提高)计收,卫生费按150元/月进行计收。承租方须在每月的25日前将上月水电费、卫生费交到出租方财务部。
9、其他约定见《租赁合同》。
10、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招租标
的名称
建筑结构 | 面积及
?规格(㎡)
配套设
施情况
产权
情况
招租底价(元/年) | 1
彩虹夜市
0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70㎡(10m×7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使用权
16800
2
彩虹夜市
1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35㎡(18m×7.5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3900
3
彩虹夜市
3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7700
4
彩虹夜市
4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7700
5
彩虹夜市
6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7700
6
彩虹夜市
7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7700
7
彩虹夜市
8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7700
8
彩虹夜市
12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使用权
28800
9
彩虹夜市
14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使用权
28800
10
彩虹夜市
15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使用权
28800
11
彩虹夜市
19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使用权
28800
备注:竞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与竞租权限相对应,如:交纳了一个标的保证金的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的竞租,但最终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一旦竞租人的出价是最高价或已成交,该竞租人将无法继续参与其他标的的出价,以此类推。
? 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 3、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黑名单。 |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 2、承租方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征集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竞租申请
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