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创全配套服务二 招标公告

宣传创全配套服务二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宣传创全配套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传创全配套服务项目二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224)

3、预算编号:15-18-54393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松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松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方案》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要求,为有序推进创全各项工作,拟采购定制型宣传创全宣传品(冰箱宣传磁性贴)调查、设计、制作、配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1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10000.00元(国库资金:61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1-13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20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8-11-13下午13: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20下午13: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8-11-13 13:00:00至2018-11-20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8月、9月、10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23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1-23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2号
邮编:201620邮编:201607
联系人:阮涵联系人:代理机构业务员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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