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综合保税区1#保税仓库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郴州综合保税区1#保税仓库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

郴州综合保税区1#保税仓库维修工程(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HJ-CG-2018-07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综合保税区1#保税仓库维修工程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HJ-CG-2018-07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郴州综合保税区1#保税仓库维修工程

一项

¥845207.13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1.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楼2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停止提交纸质,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时 30 分。

3、开标地点: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88*****6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89*****004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合同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招投标活动。

此致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仓库 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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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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