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山四园设施及绿化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西樵山四园设施及绿化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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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山四园设施及绿化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西樵山四园设施及绿化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四方竹园至滑草场沿线连接茶花园、桂花园、桃花园及杜鹃园,项目合计面积约271.98亩。总投资额约3200万元。
2.3 设计周期:
2.3.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
2.3.2方案深化设计通过后4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2.3.3初步设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蓝图、技术标准、CAD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2.3.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评审专家及各主管部门出具修改意见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3.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3.6投标人应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的规划报建手续。
2.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和设计费预算价:
设计范围:具体详见设计范围红线图。
本项目设计费的预算价为 *******.50元。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企业考评情况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备案情况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对投标人企业承接类似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为2500万元以上(含本数),或者合同价88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22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支行;④款项来源:四园设施绿化设计; ⑤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必须填写,则填写“深圳国际”。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6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网页打印件除外)
(4)企业基本账户
(5)业绩证明材料
(6)评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注: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6)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逐一进行核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确认的银行缴款单回执原件,未能出示经该银行缴款单回执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指(1)至(5))”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9">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
联 系 人: 左先生 | 联 系 人:叶小姐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
电子邮件:mysight00@vip.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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