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招标公告
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15:2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14日08:30至2018年11月20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14日08:30至2018年11月23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23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五号区23幢三层之二(新旅程旅游名店城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拟对 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811-065101-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漫水河三青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运维 | ¥1,940,000.00元 |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承包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投标人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如中标人的报价过低(低于预算金额的90%),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预付款比例调整为0%。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所属期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4、竞争性磋商承诺书原件;
5、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服务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若信息记录暂无信息记录,报价供应商(服务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
1、请各报价供应商(承包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广东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供应商(承包商)信用记录,若暂无信息记录,报价供应商(承包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 年11 月14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23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23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
联系人:江耀辉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
联系人:王丽雅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800 |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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