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全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米易县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预算59.52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委托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代理,为保持与已建工程的一致性、兼容性及数据交换、控制功能的高效无缝对接,避免米易县采购的硬件设备不一致造成与省、市局系统不兼容导致只能从某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设备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1、米易县水务局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按照川水函〔2011〕1024号和川水函〔2014〕761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米易县急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海塔水库、秀水沟水库等10座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的设备购买与安装的任务,该设备主要用于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建设时间和运用需求紧急。
2、米易县于2016年在两岔河水库、工农水库等9座水库购置了广东华南水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水库动态预警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目前系统运用良好、功能完善,是我县水库安全管理重要设备系统,是全省水库数据采集报送的唯一系统,该系统为我县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便捷的方法。为保持与已建工程的一致性、兼容性及数据交换、控制功能的高效无缝对接,避免本次采购的软件平台与2016年采购的软件平台不一致,造成与省、市系统不兼容而增加额外的技术整合费用。
3、该供应商是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软件”平台的唯一技术服务单位,是整个四川省所有水库实时采集数据的集成商和省级平台软件功能开发商。为确保本项目涉及水库的实时采集数据交互与省、市、县级的“四川省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保持互通性,节约数据交互环节的技术服务成本,积极响应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经专业人士论证,以上三种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广东华南水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901-906、1001-1006房。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 2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米易县攀莲镇文体路22号
邮政编码:6172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470
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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