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镇“韦州翼门” 招标公告

韦州镇“韦州翼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韦州镇“韦州翼门”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8】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措,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2.2项目规模:韦州古镇观光塔,设置观光电梯及室外观光平台;“丝路驿站”景观雕塑,总高度25米(至最高点),总宽度41米;电气工程,包括景观照明及防雷。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同心县韦州镇“韦州翼门”项目施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雕塑的销售、设计、制作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上传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4.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石嘴山市办理地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固原市办理地点:固原市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信息科;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相关费用请自理。

4.3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付款并购买招标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证明,在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L岛47-3)领取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同心县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L岛47-3

邮编:751300邮编:750001

联系人:杨志兴 联系人:魏文华

电话:13895590665电话:18295630371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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