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分包一招标公告

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分包一招标公告

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 海西州高级中学委托,拟对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采购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鑫融竞谈(货物)2018-70

采购项目名称

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5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12 16:42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1-13 至 2018-11-15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均为原件的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鑫融竞谈(货物)2018-70-1
分包名称:海西州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开水房燃气炉及净水设备采购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20 10:00

开标时间

2018-11-20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西州高级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97080521
联系地址:海西州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6685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5 0136 3700 0950 0392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西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23187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净水设备 燃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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