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JHZFCG-CS-2018-014
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评标标准……………………………………………………19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22
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JHZFCG-CS-2018-014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预算为壹佰贰拾伍万元整(¥*******.00),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原件,有二维码的复印件视同原件);
2、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指2018年9月份、10月份)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三,必须提供)。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销售、安装)等相关内容;
(2)本次项目在金湖县范围内,对残疾贫困户安装光伏电站,考虑户用的特殊性和自理能力问题。投标人必须在淮安行政区设立公司或分公司,能够确保项目的平稳运行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自拟)。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交书面承诺书原件)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交书面承诺书原件)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交书面承诺书原件)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磋商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请将磋商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JHFZHXZFCG@163.com(邮箱设有来件自动回复),咨询电话: ****-********,联系人:罗月。
磋商确认函还需电子邮件一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凯钧,邮箱:********@qq.com">********3@qq.com,电话:183*****612,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705。
注:如果供应商因考虑自身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有关磋商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西路18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9楼904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汤凯钧 电话:183*****612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1点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西路18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9楼904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建国
(2)联系电话:180*****269
(3)联系地址: 金湖县大兴路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汤凯钧 电话:183*****612
(2)磋商现场联系人:潘明珠 电话:****-********
(3)联系地址: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西路18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9楼904室);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705】
(4)电子邮箱:JHFZHXZFCG@163.com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规定标准的68.8%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4.3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磋商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评标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及采购中心电子信箱),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中心将不予收理)。
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发送《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8.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磋商报价
10.1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施工配合费、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
10.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2采购中心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0.3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1.技术要求响应偏离
11.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12.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
13.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4.磋商保证金
14.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8条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1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打入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
14.3磋商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0282
注明:
1、供应商必须提前将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应在用途栏处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该保证金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完整,以保障后期有效退款。
2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并在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可以电子文书盖章传至jhzb555@126.com)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4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4.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自动予以退还(确保开户行信息完整清晰,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主动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14.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5.2条规定执行。
14.7成交供应商的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经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见证后退回。
14.8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1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4.9 成交供应商若发生本条第14.8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采购中心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有限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9条的要求,编制一式叁份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6.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7.2信封(箱)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7.3信封(箱)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8.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
21.磋商组织
21.1采购中心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采购人、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磋商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1.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1.2.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1.2.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2.磋商程序
22.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22.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2.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1.1.2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2.1.1.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2.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22.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22.3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
22.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2.6响应文件的澄清
22.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答复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22.6.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2.6.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2.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3.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3.2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3.3未提供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
23.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5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2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在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5.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磋商过程保密
26.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6.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6.3在磋商期间,采购中心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6.4 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5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7.2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
27.3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7.4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8.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
28.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
28.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均具法律效力。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证后方可生效。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9.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证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0.货物和服务的减少
30.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为采购人指定账户).
31.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8条或29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政府采购中心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七、质疑处理
32.质疑处理
3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2.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2.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32.5质疑函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2.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7采购人、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2.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32.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
三、具体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价格水平 (35分) | 35 | (一)投标报价(3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3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2、企业综合实力(18分) | 2 | ①光伏制造企业符合国家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提供网上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
1 | ②光伏制造企业拥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原件)。 | |
3 | ③投标公司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原件)。 | |
2 | ④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提供原件)。 | |
2 | ⑤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信用评级报告,AAA级的(提供原件)。 | |
1 | ⑥获得过光伏行业标杆电站证书(提供原件)。 | |
1 | ⑦企业获得实用专利证书,每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原件)。 | |
3 | ⑧拥有消除光伏热斑效应技术,提供认证证书。(提供原件)。 | |
3 | ⑨为选择优质具备与本项目由相关实施经验的企业作为供应商,自开标日期前3年(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完成的光伏发电采购业绩,单个合同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招标管理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 |
3、组件及配件技术要求(30分) | 2 | ①组件通过TUV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2 | ②组件通过CQC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
2 | ③光伏组件具有领跑者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
4 | ④光伏组件拥有抗PID、抗氨气、抗盐雾、抗沙尘认证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
1 | ⑤光伏电缆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中心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得1分,无得0分) | |
2 | ⑥屋面支架采用热镀锌碳钢支架,组件采用背板或压块固定方式安装于檩条上。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设计抗风能力遇风压设计标准,保证户外长期使用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 | |
2 | ⑦所有电气元件应经过CCC认证(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重合闸、道闸)。(每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 |
1 | ⑧浪涌防雷器设备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得1分,无得0分) | |
2 | ⑨组件制造企业为其提供产品责任保险。(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
1 | ⑩组件输出功率公差≥3W,1分。组件输出功率公差<3W,不得分。 | |
1 | ?组件制造商保证衰减率1年内不得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小于0.8%。(投标产品需提供质保书) | |
1 | ?单晶电池组件转换效率≥18.33%。 | |
2 | ?逆变器最大直流输入功率是逆变器交流额定输出功率至少1.2倍以上。 | |
1 | ?逆变器金太阳CGC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得1分,无得0分)(提供原件)。 | |
2 | ?逆变器外壳均采用铝镁合金材料制作,更好的防腐达防老化。逆变器的最大转换效率不低于97.5% 欧洲效率≥97%。 | |
2 | ?逆变器具备科技型企业产品责任险。(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 | |
2 | ?逆变器购买了商业错误及疏漏险。(提供证明文件得2分,无得0分)。 | |
4、项目实施组织方案(8)分 | 5 | ①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方案针对性。优:4-5分;一般2-3分;;差:1分;不提供0分。 |
1 | ②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得1分。不提供0分。 | |
2 | ③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规划,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优:优2分;差:1分;不提供0分。 | |
5、售后、培训服务计划(9分) | 3 | ①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运维人必须持有太阳能利用工证、电工证、安全员证书。3分。 |
2 | ②运行和监护,实时采集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数据采集周期不超过10分钟),建立云数据中心,PC端和APP端可随时查看数据。实时掌握报警信息进行故障排除,并自动根据综合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NB/T32015-2013)的要求。2分 | |
2 | ③维护保障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书。2分 | |
2 | ④提供项目产品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赠品等。0-2分 |
序 号 | 内容 |
1 | 付款方式:20户安装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安装结束并网发电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满5年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2 | 工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图纸优化设计、供货、安装等所有工作。若延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供方应向需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
3 |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供,否则不得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条款前附表
共计50户,每户3KW材料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单晶硅光伏组件 | 1650*992*35 | W | ≥300W | 10*40 |
2 | 支架 | 热镀锌型钢 | 批 | 41*41*2.5 | 1*40 |
3 | 支架螺丝、固定螺丝 | 不锈钢 | 批 | 1*40 | |
4 | 边压块 | 铝材 | 个 | 35mm*28口径 | 8*40 |
5 | 中压块 | 铝材 | 个 | 35mm | 20*40 |
6 | 交流配电柜 | 不锈钢箱体套(包含电气元器件) | 套 | 400*600*180 | 1*40 |
7 | 逆变器 | 3KW | 台 | 标配5年GPRS流量数据,5年质保 | 1*40 |
8 | 光伏专用电缆 | 铜芯PV-F-1*4mm2 | 批 | PV1-F4mm2 | 1*40 |
9 | MC4接头 | 1 | 套 | 2*40 | |
10 | 接地角铁 | 热镀锌 | 条 | 50MM*50MM*2500MM | 2*40 |
11 | 阻燃电缆 | 交流线缆/铜芯 | 批 | YJV3*4mm2 | 1*40 |
12 | 阻燃电缆 | 接地线缆 | 批 | BV16mm2 | 1*40 |
13 | 辅材 | PVC线管、铜线鼻、铁皮卡、扁铁、膨胀螺丝、电工胶带等 | 批 | 1*40 |
一、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乙方提交的磋商报价表。
三、供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供货时间和地点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五、验收
甲方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七、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并报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格式及条款;
2、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见 证 方: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5)“甲方”系指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
(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技术规格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拒付全部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装运条件
5.1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6.付 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5)办理供电入网申请及开户申请、银行开户手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4乙方在项目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电力部分,必须由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及以上, 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授权书,并提供并网验收证明材料。
8.质量保证
8.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8.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6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9.检验
9.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甲方将在乙方安装结束后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乙方迟交货、安装
11.1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乙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网上银行支付、电汇、转账支票进账单(进账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1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JHZFCG-CS-2018-014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JHZFCG-CS-2018-014响应文件、本次磋商的成交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本合同应在甲方、见证方和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见证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0.3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见证方、甲方各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见证方、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在金湖县范围内,对残疾贫困户安装光伏电站,考虑户用的特殊性和自理能力问题。投标人必须在淮安地区设立公司或分公司,能够确保项目的平稳运行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一、项目规模描述
1、项目名称: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5万元,
3、项目规模:金湖县内50户残疾人家庭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每户计划安装容量为3KW,包括组件(单晶硅组件300W)、逆变器、户用开关(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氧化锌避雷针)、箱变、汇流箱、组件支架及相应配件。
4、本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25万元.
二、项目用户说明:
1、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并确认项目工程量,部分用户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安装实施方案。并在投标实施方案中明确;
2、部分屋面有遮挡、根据现场实际考察调整优化安装方案;
3、部分屋面有塌陷漏雨、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装方案;
4、部分用户屋面不能安装,需做地面支架;
5、本次采购招标共计50户残疾人家庭因分布分散,投标人必须对其50户进行现场勘察,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实施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
6、地理位置:
淮安位于江苏省中北部,江淮平原东部。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南京都市圈紧密圈层城市。坐落于古淮河与京杭大运河交点,境内有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与扬州等为淮扬菜的主要发源地,是江淮流域古文化发源地之一。
7、自然环境:
淮安市地处江苏省北部中心地域。位于北纬32°43ˊ00"~34°06ˊ00",东经118°12ˊ00"~119°36ˊ30"之间。北接连云港市,东毗盐城市,南连扬州市和安徽省滁州市,西邻宿迁市。东西最大直线距离132 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150 公里,面积10072 平方公里。
淮安市年平均气温为14.1℃ —14.8℃ ,基本呈南高北低状。气温年分布以7月最高,1月最低。全市年无霜期一般在210天一225 天左右,北短南长,金湖县无霜期最长达236天。
三、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四、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确保光伏发电系统达到正常并网发电条件。
一、材料清单
组件技术参数 | |||
序号 | 电性能数据 | ||
1 | 额定功率 | Pm (Wp) | ≥300 |
2 | 开路电压 | Voc (V) | 39.36 |
3 | 短路电流 | Isc (A) | 9.62 |
4 | 最佳工作电压 | Vmp (V) | 33.59 |
5 | 最佳工作电流 | Imp (A) | 8.93 |
6 | 填充因子 | (%) | 79.24 |
7 | 组件效率 | (%) | 18.33 |
8 | 最大系统电压 | (V) | 1000 |
9 | 开路电压/温度系数 | (% / °C) | -0.36 |
10 | 短路电流/温度系数 | (% / °C) | 0.06 |
11 | 最大功率/温度系数 | (% / °C) | -0.36 |
12 | 工作温度范围 | (°C) | -40至+85 |
13 | 名义电池工作温度 | (°C) | 45±2 |
14 | 尺寸 (L x W x H, mm) | 1650 x 992 x 35 | |
15 | 组件规格 (mm) | 单晶 156.75 / 6 x 10 | |
16 | 连接器类型 | MC 4 / MC 4 兼容 |
单相逆变器 | 3kW |
输入参数 | |
工作电压范围 | 不得低于100-550V |
最大输入电压 | 600 |
MPPT电压范围 | 不得低于150V-450V |
直流输入支路数 | 1 |
最大输入电流 | 11A/11A |
独立MPPT支路数 | 1 |
二、光伏组件:
2.1.组件生产企业:
?在工信部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列;
?并符合IEC61215,IEC61730 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光伏组件厂年产能不低于500MW,产品通过TUV、CQC认证,SGS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组件质量
?单晶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8.33%、光伏组件衰减满足1年内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小于0.8%。
项目名称 |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大写):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投标报价总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 日内供货、安装到位。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 |
序号 | 产品/设备/施工 名 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产地 | 质保期 | 备注 |
1 | 太阳能组件 | ||||||||
2 | 逆变器 | ||||||||
3 | 支架 | ||||||||
··· | |||||||||
··· | |||||||||
项目勘察设计费 | 项 | 1 | 5000 | 5000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
三、逆变器指标: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规范 | 技术规范描述 | 是否响应 | ||
光伏组件 | 组件生产企业 | ||||
组件质量 | |||||
逆变器 | |||||
电缆 | |||||
光伏支架 | 安装方式 | ||||
材质及性能要求 | |||||
防雷与接地 | |||||
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 |||||
光伏施工辅材 | |||||
运维平台 |
3.1.逆变设备供应商应在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试验设备的能力。年产能不低于200MW。并提CQC)、TUV认证机构的名称、认证机构公章、认证日期或有效期限。
3.2.室外安装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逆变器可采用自然冷却散热方案,假如为了确保逆变器长期运行可靠性,采用强制风冷的逆变器需提供风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符合防护等级要求的散热风机,并对因此造成的发电量损失由投标人进行赔偿;
3.3.投标人应提供组串配置方案,保证方案的经济性;
3.4.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单相AC220系统(包括TN及TT系统);
3.5.本次招标只接受单一型号的设备(单个类型设备的型号和规格必须唯一),不允许同一投标人使用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成套设备进行投标;
3.6.提供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主要性能指标;逆变器最大直流输入功率是逆变器交流额定输出功率至少1.2倍以上。
3.7.提供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并网逆变器需要做的认证测试标准包括:CGC/GF004:2011 《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条件》、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NB/T 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IEC 62109-1/2《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的安全》、GB/T 17799.2或其等效标准IEC 61000-6-2、GB 17799.3或其等效标准IEC 61000-6-3等。
3.8.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的保护功能
?电网异常保护
?防反放电和极性接反保护
?电网相序保护
?过压、过流保护
?内部短路保护
?降额警告
?故障的记录与显示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残余电流保护和接触漏电流
?防雷保护
?防直流拉弧保护
3.9.逆变器的最大转换效率不低于97.5% 欧洲效率≥97%。
3.10.满足户用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相关规定。
四、电缆标准
4.1.光伏电缆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中心的检测报告。
4.2.直流输送部分选用光伏专用电缆,采用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性能符合相关规程性能测试要求。
4.3.交流输送部分采用阻燃型铜芯电缆。
五、光伏支架标准
5.1安装方式
?屋面支架采用热镀锌碳钢支架,组件采用背板或压块固定方式安装于檩条上。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设计抗风能力标准,保证户外长期使用的要求。
5.2材质及性能要求
?化学成分要求:所选用钢结构主材的碳、硫、磷等化学元素的含量须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7)的相关规定。
5.3防雷与接地
?光伏组件金属边框、支架应进行可靠接地,满足《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T32512-2016)相关规定要求。
六、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6.1.所有电气元件应经过CCC认证,配电柜应提供全型式试验/部分型式试验,并具有足够运行业绩。
6.2.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材质均选高导电率的铜材料制造。当采用螺栓连接时,每个接头应不少于两个螺栓。
6.3.接线二次线端子排额定电压不低于400V,额定电流不小于1OA,具有隔板、标号线套和端子螺丝。每个端子排均应标以编号。
6.4.导线两端均要标以编号。端子排位置应考虑拆接线方便,并留有20%的备用量。端子排应采用阻燃型端子。
6.5.主要元件选型
6.6.断路器、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隔离开关等采用国际国内优质产品,具备国内认证的产品。
6.7.并网箱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相同规格的单元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七、光伏施工辅材
7.1.电缆采用穿保护管或热镀锌、不锈钢槽盒敷设。
7.2.防雷接地材料应满足防雷接地相关规范标准。
7.3.螺丝、螺母、螺帽所使用的材质均采用热镀锌或304不锈钢材质,以达到固定力度和防锈功能。
八、运维平台
8.1.实时采集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数据采集周期不超过3分钟)。
8.2.建立云数据中心,PC端和APP端可随时查看数据。
8.3.具有分布式光伏智能运维平台及运维队伍,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8.4.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NB/T32015-2013)的要求。
8.5.远程监控系统要求
(1)逆变器控制系统的供电要求
?投标并网逆变器的控制系统应采用自供电方式运行。
(2)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
?控制系统应采用高性能DSP冗余备份的全数字化控制结构以确保控制系统损坏后,逆变器可以安全停机;反馈环节应采用低温漂、高精度、宽温度范围的高品质传感器(传感器的带宽和实际检测精度必须满足控制要求);模数和数模(如有)转换环节应采用高精度的高速AD/DA(如有);控制系统和为其供电的多路冗余辅助电源应满足25年使用寿命的要求。
?所有PCB电路板都必须做优质、可靠、全面的三防处理,投标人应在此处详细说明其采用的三防处理工艺流程、三防漆厚度、三防处理设备等关键信息。
?控制系统应能稳定、快速的实现最大功率点跟踪和输出波形质量控制,以确保并网逆变器获得最大的功率输入并输出预期的正序正弦波电流。
(3)通讯
?提供至少GPRS及更先进通讯技术的通讯模式。为确保光伏电站通讯的可靠性与及时性。
?应集成信息采集、协议转换。招标方有权知道并网逆变器的所有运行和故障信息,运行和故障信息应清晰、明确(准确),不允许出现用户看不懂的故障代码或“设备故障”等含糊不清(不能准确定位)的故障信息。
(4)投标并网逆变器配置的监控应满足下列要求:
?监控产品整合于逆变器内或外部(达到等同IP等级),即插即用,无需其他外部硬件;
?至少支持STA模式并行,可通过GPRS或更先进通讯方式连接到远程服务平台,方便用户随时随地查询;
?云平台需要提供终生免费API推送至招标方指定服务器的通讯服务;
?监控模块需包含GPS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要求在10米的分辨率范围内,若投标人需要后期开发,请在投标过程中保证在本次投标标的中的逆变器可以通过GPRS或更先进数据传输方式定位最临近运营商基站位置来间接表征,并需要在监控系统及上传报文中上传该基站的位置,假如不同时间内检测到基站位置发生变化,需要在逆变器告警列表中上报提示性告警;
?监控模块上传发电数据时间间隔默认每10分钟,可以通过监控网站或下发报文的方式远程设置为5分钟及1分钟间隔;监控模块上传故障告警信息仍然需要实时,断点续传后的丢包率不超过10分钟1%、5分钟2%、1分钟10%;
?逆变器需能选配支持采集DLT645-1997/2007及通讯协议的计量电表,并能支持通过远程升级支持DLG645之后新版标准,通讯线长不小于2米,招标方将优先考虑带此功能的逆变器。
(5)投标并网逆变器应具有自动与电网侧同步的功能。
?投标并网逆变器应能根据日出及日落的日照条件,实现自动开机和关机。并网逆变器启动运行时应确保光伏发电站输出的有功功率变化率不超过所设定的最大功率变化率。
(6)人机接口
?为了便于现场运维人员更加直观的了解到并网逆变器的运行参数、状态、故障信息、历史发电量和瞬时发电量等所有运行和历史信息,要求投标并网逆变器具备数据本地显示功能,可采用LCD显示屏或手机APP等方式,但采用LCD显示屏的逆变器必须提供寿命预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显示及故障报警
?能够本地显示的参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直流电压、直流电流、直流功率、交流电压、交流电流、交流功率、电网频率、功率因数、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日发电时间、累计发电时间(逆变器有功率输出的实际累计发电时间)、无故障运行时间、每天发电曲线、交流和直流发电量所有显示的数据应能够通过通信接口传至监控后台。
?故障信号包括:电网电压过高、电网电压过低、电网频率过高、电网频率过低、电网电压不平衡、直流电压过高、并网逆变器过载、并网逆变器过热、并网逆变器短路、散热器过热、光伏并网逆变器孤岛保护、DSP故障、通讯失败、绝缘故障、漏电保护等。
?并网逆变器应采用LED灯光报警的方式来向本地操作、运维人员发出故障提示信号。
(8)历史数据采集和存储
?在并网逆变器的寿命期内,逆变器应能够以日、月、年为单位连续存储运行数据和故障记录等。
(9)组串失配或故障检测功能
?必须具备组串失配或故障检测功能,能够精确定位到每一个失配或故障组串。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规定
1、基本要求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并网点的确定原则为电源并入电网后能有效输送电力并且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当公共连接点处并入一个以上的电源时,应总体考虑它们的影响。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应明确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位置,并对接入分布式电源的配电线路载流量、变压器容量、开关短路电流遮断能力进行校核。
?分布式电源可以专线或T接方式接入系统。
2、电能质量一般性要求
?分布式电源发出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
3、电压偏差
?220V单相公共连接点电压偏差不超过标称电压的+7%,-10%。
4、启动
?分布式电源启动时需要考虑当前电网频率、电压偏差状态和本地测量的信号,当电网频率、电压偏差超出本规定的正常运行范围时,电源不应启动
?同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应配置自动同期装置,启动时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的电压、频率和相位偏差应在一定范围。
?分布式电源启动时不应引起配电网电能质量超出规定范围。
5、恢复并网
?系统发生扰动脱网后,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运行范围之前分布式电源不允许并网。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正常后,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需要经过一定延时时间后才能重新并网,延时值应大于20s,并网延时由电网调度机构给定
6、电压/无功调节
?分布式电源参与配电网电压调节的方式包括调节电源的无功功率、调节无功补偿设备投入量以及调整电源变压器的变比。
?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在并网点处功率因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同步发电机类型和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应具备保证并网点功率因数应在0.95(超前)~0.95(滞后)范围内可调节的能力。
?异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应具备保证并网点处功率因数在0.98(超前)~0.98(滞后)范围可调节的能力。
7、运行适应性
?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电压在85%~110%标称电压之间时,应能正常运行。
?当分布式电源并网点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之内时,分布式电源应能正常运行。
8、安全
一般性要求
?为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分布式电源应具备相应继电保护功能,以保证配电网和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维修人员和公众人身安全,其保护装置的配置和选型应满足所辖电网的技术规范和反事故措施。
?分布式电源的接地方式应和配电网侧的接地方式相协调,并应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保护配合的要求;
?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应在并网点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关,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
9、安全标识
?对于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连接电源和电网的专用低压开关柜应有醒目标识,标识应标明“警告”、“双电源”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标识的形状、颜色、尺寸和高度参照GBT2894执行。
10、电压和频率保护
10.1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当并网点处电压超出表1规定的电压范围时,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表1电压保护动作时间要求并网点电压要求
?U<50%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0.2s
?50%UN≤U<85%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2.0s
?85%UN≤U≤110%UN连续运行
?110%UN<U<135%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2.0s
?135%UN≤U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0.2s
注1:UN为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的电网额定电压
注2:最大分闸时间是指异常状态发生到电源停止向电网送电时间
10.2通过220V电压等级井网,以及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当并网点频率超过49.5Hz~50.2Hz运行范围时,应在0.2s内停止向电网送电
10.3防孤岛保护
10.3.1分布式电源应具备快速监测孤岛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防孤岛保护动作时间不大于2s,其防孤岛保护应与配电网侧线路重合闸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时间相配合。
10.3.2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接入容量超过本台区配变额定容量25%时,配变低压侧应配备低压总开关,并在配变低压母线处装设反孤岛装置:低压总开关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母线间有联络时,联络开关也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11、电能计量
11.1.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前,应明确计量点,计量点设置除应考虑产权分界点外,还应考虑分布式电源出口与用户自用电线路处。
11.2.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双向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符合DLT448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规程要求。电能表采用智能电能表,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智能电能表的相关标准。
11.3.计量装置应安装于公共位置并考虑相应的封闭措施,便于计量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11.4.用于结算和考核的分布式电源计量装置,应安装采集设备,接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远程自动采集
11.5.分布式电源并网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完成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安装、调试,电源产权方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由电网企业和电源产权归属方共同完成竣工验收。
12、并网检测
12.1检测要求
12.1.1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应在并网前向电网企业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12.1.2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检测点为电源并网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前将检测方案报所接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12.1.3当分布式电源更换主要设备时,需要重新提交检测报告
12.2检测内容
检测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对分布式电源并网运行制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功率控制和电压调节:
b)电能质量;
c)运行适应性
d)安全与保护功能
e)启停对电网的影响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产生的,投标文件未提及的辅助设备、材料由投标人免费提供补齐,项目中不再增补。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其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能够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五年质保函原件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售后服务
本次项目主要在金湖县内,对残疾贫困户光伏电站项目,考虑户用的特殊性和自理性问题。
1、投标人在本地区成立售后服务公司或分公司。不接受代理或委托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具有分布式光伏智能运维平台及运维队伍,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3、运行和监护,实时采集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数据采集周期不超过10分钟),建立云数据中心,PC端和APP端可随时查看数据。实时掌握报警信息进行故障排除,并自动根据综合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NB/T32015-2013)的要求。
八、运输、安装、调试要求
1、运输:由供货方负责。
2、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产品出现不正常情况(如损坏、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技术参数中说明的指标),中标人应在不延误工期的情况下免费从速替换。在产品试运行期间(初步验收合格后1月内),如果发现由于中标人的责任造成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不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中标人应承诺在8小时内及时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同时应顺延试运行期。
第六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响 应 文 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二0一八年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磋商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ZFCG-CS-2018-014)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 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服务。
2、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合同签订合同并经见证之日起提供所需服务。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5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5、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们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总经理(委托受托人)签字:
职务:
日期:年月日
注:请供应商另准备空白磋商函并加盖公章,以备最终报价用。
二、磋商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规范 | 技术规范描述 | 是否响应 | ||
光伏组件 | 组件生产企业 | ||||
组件质量 | |||||
逆变器 | |||||
电缆 | |||||
光伏支架 | 安装方式 | ||||
材质及性能要求 | |||||
防雷与接地 | |||||
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 |||||
光伏施工辅材 | |||||
运维平台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
(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条所述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具备。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请供应商另准备空白磋商报价表并加盖公章,以备最终报价用。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规范 | 技术规范描述 | 是否响应 | ||
光伏组件 | 组件生产企业 | ||||
组件质量 | |||||
逆变器 | |||||
电缆 | |||||
光伏支架 | 安装方式 | ||||
材质及性能要求 | |||||
防雷与接地 | |||||
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 |||||
光伏施工辅材 | |||||
运维平台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规范 | 技术规范描述 | 是否响应 | ||
光伏组件 | 组件生产企业 | ||||
组件质量 | |||||
逆变器 | |||||
电缆 | |||||
光伏支架 | 安装方式 | ||||
材质及性能要求 | |||||
防雷与接地 | |||||
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 |||||
光伏施工辅材 | |||||
运维平台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注:1、本次总报价含项目勘察设计费5000元。
2、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3、第六栏的单价应包含全部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条件、专用工具等费用。
4、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合时,以单价为准。
5、价格应按照(三、招标文件编制第11条)的要求报价。
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规范 | 技术规范描述 | 是否响应 | ||
光伏组件 | 组件生产企业 | ||||
组件质量 | |||||
逆变器 | |||||
电缆 | |||||
光伏支架 | 安装方式 | ||||
材质及性能要求 | |||||
防雷与接地 | |||||
交流汇流箱和并网柜 | |||||
光伏施工辅材 | |||||
运维平台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五、项目实施方案光伏组件安装优化设计方案,设计详实程度、可行性、安全性、先进性,相关设计说明、图纸等。
要根据用户现实状况,合理制定方案。充分考虑到用户的,屋面情况、承载能力、遮挡、安全等问题。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六、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关于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售后人员及工具配备
?技术培训
?技术指导
七、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注:
1、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中心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示范格式
示范格式一
法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总经理。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总经理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总经理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总经理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所在单位:职务:
身 份 证: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JHZFCG-CS-2018-014) 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中心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人资格证明”。
示范格式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总经理(委托受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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