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剧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人民剧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人民剧院工程监理
吉林市人民剧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ZB-ZFTZ-JL100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人民剧院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16930平方米,桩基础,框架结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世纪广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项目类似规模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市)监理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16时,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购买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800元。图纸押金为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项目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全程监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市建设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市华强大厦7楼
联系人:张星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鞍山街乐园一区3号楼4-301
联系人:李文翠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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