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标段八、九、十、十一、十二招标公告

拆除工程——标段八、九、十、十一、十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标段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目名称)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标段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八:厂外汽车散装、包装车间,成品库,厂前区职工食堂、生产调度及机电车床加工厂房,铁道南成品库,铁道南水泥储存库,销售办公楼等
标段九:分厂水泥磨系统,煤磨,煤堆场,,新窑系统,四座水泥散装园库,熟料调配库,矿渣烘干窑等
标段十:制成空压机站,制成老磨系统,熟料库,老包装车间,水泥库,制成泵房,新窑熟料转运站等
标段十一:厂外总务处办公楼,窑尾系统,预热发系统,预热锅炉系统,窑尾变电所等
标段十二:新泵房系统,原料办公室,石灰石储存库,矿山办公楼,石灰石破碎系统,矿山汽车等
各标段均含生产所需的全部设备,不含动力电缆、变压器。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水泥街1号,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7日。
3、开、竣工时间:各标段均为大连水泥集团下达开工指令后30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标段,只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电汇,投标人应提前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或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通过上年度检验合格。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报名时,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持建造师证书现场报名。
4)投标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年已完的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资格、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3楼(五一广场广电中心北门沿民权街西行约100米南侧)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其他: 无 。


招标人: 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292号
联系人:徐振贵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人: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3楼(五一广场广电中心北门沿民权街西行约100米南侧)
联系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16021
E-Mail:zhangjq328@hotmail.com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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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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