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月路等四条道路香樟路(百合路)道路招标公告

步月路等四条道路香樟路(百合路)道路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PK100046-01SG
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项目浦口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步月路等四条道路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09)29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建设步月路等四条道路项目香樟路(百合路)道路
2、工程地点:浦口区桥林街道江北新型工业化基地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综合管线、绿化、路灯工程及市政交通设施
10、工程规模:长度:1750 m;宽度:50 m;灯架:95 套;灯具:95 只;园林绿化面积:19899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5月18日至 2010年5月25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为准)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一、投标申请人选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二、报名的建造师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到达预审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四、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细则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30号令、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
2、分值分配(100分)
(1)投 标 报 价 75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3)业绩 5分
3、评分标准
1)投标价格:75分
(1)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得最高分(75分),并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其它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每高于该最低投标价1%的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16分)
①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完整,合理,内容具体(2分)
② 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计划(2分)
③劳动力、施工机械配备和进场计划(2分)
④ 工期保证措施(2分)
⑤质量保证措施(2分)
⑥ 原有设施及环境的保护措施(1分)
⑦ 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合理(1分)
⑧ 现场平面布置及文明施工保障措施(2分)
⑨ 竣工验收后撤场计划及时间安排(1分)
⑩现场施工人员食宿及临时设施的安排计划(1分)
(2)针对本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部位的处理应有正确、充分的认识,并应有详细处理方法和具体处理措施(2分)
(3)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可评审性强,图表清晰,表达明确,无前后不一致之后(2分)
若无重大偏差,应至少得60%的分数。
3)、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5分
建造师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准)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5-18 14:30到 2010-5-25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桥林街道(自来水厂旁)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2118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磊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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