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处理决定书(河财采〔2018〕8号)
河池市财政局处理决定书(河财采〔2018〕8号)
处理决定书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8年9月28日对你公司2017年度代理的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共抽查6个项目,分别是:YC********(ZBA)、YC********(ZBP)、YC********(ZBQ)、YC********(ZBCG)、YC********(ZBCG) 、YC********(ZBCG),采购金额合计为913.76万元。抽查发现你公司代理的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未公告政府采购合同;2、未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3、未载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优惠待政策;4、采购人代表无授权书;5、发布公告内容不全,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和第50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和责令整改处理。
请你公司认真加强学习和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河池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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