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采购更改通知(一)
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采购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8-G1-20345-GXYL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2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联系电话:****-*******、*******、*******传真:****-*******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9日 更正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D、E、F分标“评标方法”第3项“商务分”中的业绩考核项作如下更正并调整: 1、商务业绩考核中存在两个“(3)”相关业绩考核内容,现删除其中一个“(3)根据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的核心产品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评分,单项合同须包含分标中所投核心产品,每个业绩1分,满分15分。[于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用户反馈意见(须列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此项内容。 2、商务业绩考核中保留另一个“(3)”相关业绩考核内容进行更正并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3)根据投标人的核心产品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评分,单项合同包含分标中所投核心产品的,每个业绩按以下情形给予计分,满分15分。[于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用户反馈意见(须列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50(台/套)或以下得0.2分; 51~100(台/套)的得0.5分; 101(台/套)及以上的得1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柠、梁华隆;电话:0771-*******、2618118、*******;传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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