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康复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编制康复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重庆市卫计委《关于设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医院的批复(渝卫复【2016】76号)》,确定设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医院。为抓紧落实项目实施前期准备的相关工作,现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青来路三溪街101号。

类别:专科医院

级别:三级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500张。

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重医附一院康复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的背景和需求分析、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地址及条件、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承担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咨询的能力、相关工作业绩的咨询机构。

3.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投资估算在2.5亿元及以上或编制床位大于500张的医院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承担过大于500张床位的医院建设项目可研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起,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www.hospital-cqmu.com)上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递。

5.投标报价

按渝价【2013】43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按总价包干的方式报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行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 9.5万元 ,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否则为废标。

6.编制费的计算及付款

6.1 编制费的计算: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由中标人包干使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6.2 编制费的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取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投标文件要求

7.1.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

第一册:经济标,应含《投标报价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第二册:商务标,应含:

① 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者,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原件加盖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咨询合同及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④社保机关出具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上述文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凡未密封者或未在密封口袋表面加盖公章者均为无效。

8.评标及中标

8.1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评定,招标人将从中择优确定一家作为中标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8.2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诚信履约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人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3 中标通知:在评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9.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截止期:2018年11月21日18:0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

9.3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联系人: 江老师     023-********

夏老师023-********

传 真: 023-********

11.其他

11.1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出现违规、违纪、与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2 投标文件原则不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备份留底。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标签: 可行性研究 康复医院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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