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ZB0202201808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ZB0202201808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B********08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TZB********08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5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B.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上述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员;(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13到 2018-11-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钰华街191号(瑞皇台院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标书时间为每日9:00-12:0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4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2-0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钰华街191号(瑞皇台院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工 2.联系方式:186*****79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尚:182*****62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华塘睿城三区2号楼北区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购置加热板16台、激光尘埃计数器16台、微差压计16台、电导率仪16台、药品快速检测箱16套、水质净度检测设备16台、水质速测箱16套、抗生素残留检测仪16台、现场快速检测盒16套、环境温湿度测量仪16台、照度仪16台、红外线测距仪16台、样品粉碎机(便携式)16台、微型离心机(手掌)16台、食品安全检测仪16台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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