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芳华越剧团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编剧)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编剧)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编剧)采购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3日18:25
预算金额¥34.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勺园里47号弄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丹 ****-********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冰 ****-********
附件:
附件1编剧.rar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芳华越剧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编剧)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编剧)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勺园里47号弄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丹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冰 ****-********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是为福建省芳华越剧团对越剧《林巧稚》主创人员进行采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林巧稚》是芳华入闽近六十年,首次编排的原创现代越剧。为了创作好新形势下戏曲现代戏,需要牢抓剧种特色的优秀剧本。蔡福军为国家二级编剧,现任职于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创作评论室。其作品:昆曲《襄王遇淑》获田汉戏剧奖二等奖、高甲戏《淇水寒》获第25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一等奖、《沙丘记》获第26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征文二等奖、小品《带我起飞》获第12届华东六省一市戏剧小品大赛大奖、儿童剧《幼童留洋记》获第26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二等奖。蔡福军曾为我团创作过越剧《潇潇春雨》,熟悉越剧剧种特色,对芳华的演出特色也有了解,同时他曾排演浙江省话剧团《荒城之月》,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实验话剧《我们的麦克白》、《快乐的七彩鸟》多部现代剧,擅于在狠抓剧种特色的基础上反映当代故事,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编剧。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蔡福军--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何哲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

宋馥香

闽江学院

教授

陈黄焱

福建省图书馆

馆员

2、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0日。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4、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勺园里47号弄18号

联系人姓名:何丹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8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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