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聚盛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ZB-*******

三、预算金额:约90万元

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泡沫消防车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4、交货地点: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清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上一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期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增值税或附加税或企业所得税);

8、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期缴纳社保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份,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7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下午14:30

地点:清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徐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清徐县平泉路三国城消防大队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5*****11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聚盛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怡林苑1-1001室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5*****082

九、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信息查询网址: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

山西聚盛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山西聚盛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 泡沫 消防大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西聚盛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