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学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新华中学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用工制度,规范学校用工管理工作,提升学校服务品质,为“办适合的教育,建高品质学校”创造良好条件,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劳务派遣用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服务期限与人数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壹年(具体时限以校方通知为准);

服务人数约3人(具体人数以校方最终通知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服务方案及报价(原件)

4、公司简介及近3年经营情况的书面文件(原件)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委托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至少3名以上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名中级经济师职称及以上(人力资源专业)的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2018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0、投标单位近3年内,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的证明或受省级诚信企业表彰的证明

11、投标单位需有为学校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如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12、其它与评分相关的材料。

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不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其中第1-8项为必须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如实填写《投标函》, 并携带投标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4:00-5:00携带投标书到扬州市新华中学办公室报名(同仁楼三楼,其他时间请电话联系********)。

2.本项目不接受借用别人资质进行投标。

3.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方有权投标。

4.投标单位盖章“投标确认函”。

四、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每包请分别制作提交,不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投标报价

1.提供能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依据校方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此标的物进行报价(此报价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入职、退工、工伤、生育等服务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管理费用。

五、定标方式

1.投标方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方将企业资印件和投标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书上,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4.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对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要素综合评分。

六、结算方式

1.根据派遣服务协议细则,按月结算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应开具正式发票,校方于十日内结算上月费用。

2.服务费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七、投标时间及地址

1.招标方:扬州市新华中学

2.投标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28号

3.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书要求将投标书在2018年11月16日下午4:00-4:30送至扬州市新华中学校长办公室(同仁楼三楼北侧)。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

八、定标

1.由“评标小组”按照评分标准确定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确定后,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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