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t/d生活垃圾发电(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招标公告
2×400t/d生活垃圾发电(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17日,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澧县2×400t/d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常德市环保局批复(常环建[2017]36号),组织召开《澧县2×400t/d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验收会议。会议邀请5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会议讨论等方式,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南镇彭山村,建设了1条处理规模为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配置1台额定连续蒸发量为35t/h余热锅炉,1台装机容量为7.5MW蒸汽凝汽式发电机组,总投资23857.8万元,同步建设烟气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及垃圾接收、贮存和运输系统。
序号 | 类 别 | 情 况 说 明 |
1 | 项目名称 | 澧县2×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
2 | 项目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县城西南澧南镇彭山村 |
3 | 建设单位 | 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 | 建设性质 | 新建 |
5 | 占地面积 | 81337.4m2 |
6 | 设计规模 | 总体规模为2条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 |
7 | 实际规模 | 目前已建成一期规模为1条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 |
8 | 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总体工程总投资39762.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9% |
9 | 实际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一期工程总投资238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9% |
10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7年05月 |
11 | 竣工时间 | 2018年05月 |
12 | 试生产时间 | 2018年05月21日 |
13 | 环评及批复 | 2017年5月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2日通过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常环建[2017]36号)。 |
14 | 生产制度 | 24小时/天,8000小时/年 |
15 | 劳动定员 | 50人 |
16 | 主要环保设施 | 设计总体工程:渗滤液污水处理站1座(300 m3/d),地埋式生活废水处理设施1套(15m3/d),焚烧烟气处理系统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套),危废暂存间(不小于100 m3)、飞灰固化稳定系统(1套)、炉渣坑(不小于1000 m3)等。 一期工程建设:渗滤液污水处理站1座(120m3/d),地埋式生活废水处理设施1套(15m3/d),焚烧烟气处理系统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套),危废暂存间(100 m3)、飞灰固化稳定系统(1套)、炉渣坑(500m3)等。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澧县2×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于2017年5月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2日通过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常环建[2017]36号)。2017年5月动工建设,2018年5月,项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及公用辅助设施建成,并于2018年5月21日开始试生产,建设单位于2017年4月14日申领了排污权证【(常)排污权证(2017)第57号】。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238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9%。
(四)验收范围
一期工程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垃圾仓储系统、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污染物达标监测、无组织厂界恶臭、颗粒物监测和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进行了排污总量核查和环境管理检查。
二、工程变动情况
目前已建成400t/d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烟气处理系统,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t/d(其中一期规模120t/d,二期规模180t/d)。目前,一期工程生产废水的产生量约80t/d,已建成一期处理规模为120t/d的生产废水处理站满足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能力。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处理目前采用酸液、碱液喷淋后排放,并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待二期工程建设时一起铺设管道至垃圾坑后采用加盖+负压抽风+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如下表:
废水种类 | 产生量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规律 | 治理设施 | 去向 |
垃圾渗滤液 | 60 t/a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汞、铬、镉、砷、铅 | 连续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回用至卸料平台冲洗、飞灰固化、冷却塔补充水等 |
地面冲洗废水 | 8 t/d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间断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
化验室废水 | 0.8 t/d | pH、化学需氧量 | 间断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
初期雨水 | /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 间断 | 初期雨水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系统 | |
排渣废水 | 25 t/d | / | 间断 | 除渣机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渗滤液处理反渗透浓水 | 20 t/d | / | 连续 | 渗滤液回喷系统回喷至炉膛焚烧处理 | 不外排 |
清下水 | / | / | 间断 | / | 收集至中水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烟气净化处理 |
生活废水 | 6 t/d | 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 | 连续 | 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 | 回用于厂区绿化 |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建设有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专用于厂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处理能力为120m3/d,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2标准要求。
生活废水处理措施:设置有1套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生活废水,处理能力为15m3/d,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是以A/O生化工艺为主,集生物降解污水沉降、氧化消毒等工艺于一体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具有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处理费用少、管理方便等特点。设计要求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如下表:
废气类型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及去向 | 排放形式 |
有组织废气 | 垃圾焚烧系统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镉、铅和二噁英 | 通过烟气处理系统(SNCR+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器+干粉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外排 | 有组织排放 |
渗滤液处理站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目前采用酸液、碱液喷淋后排放,待二期工程建设时一起铺设管道至垃圾坑后采用加盖+负压抽风+焚烧炉焚烧处理 | 有组织排放 | |
垃圾坑 | 颗粒物、硫化氢、氨 | 经卸料大厅和垃圾储坑设计的负压装置,将垃圾卸倒产生的废气抽至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 有组织排放 | |
飞灰仓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 | 有组织排放 | |
石灰仓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 | 有组织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垃圾坑 | 颗粒物、硫化氢、氨 | 少部分逸散废气,通过空气流动自由扩散,周边绿化带吸收 | 无组织排放 |
渗滤液处理站 | 硫化氢、氨 | 通过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除臭 | 无组织排放 | |
渗滤液收集池 | 硫化氢、氨 | 收集池设置在垃圾坑下方,且密闭设计,其逸散出的恶臭气体与垃圾坑废气一起经负压收集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 无组织排放 | |
氨罐区 | 氨 | 通过空气流动扩散,周边绿化带吸收 | 无组织排放 |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在氨水储罐区和柴油罐区悬挂明细的警告标示牌,地面均设施围堰,且内部有收集井;在主厂房北侧设置有1个350m3的消防事故水池和一个2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初期雨水经导流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有切换阀。在渗滤液处理系统附近设置了一个容积为500m3的地埋式风险事故池,按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100m2),项目内危废暂存间、风险事故应急池、雨水池及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均做了防渗处理,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到常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430723-2018-020-M;建设过程中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环境监理,编制了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2、在线监测装置
焚烧烟气排气筒设置了采样平台,配套建设了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内容有温度、压力、流量、O2、SO2、NOx、CO、HCl、H2O和颗粒物,设备包含:傅立叶变换红外分析系统FT-IR(型号MCS100FT)1套,A18标准气体1套,粉尘仪(SB30)1套,流速仪(SMC-222)1套,温度压力仪(SMC-222)1套,数据采集处理系统(SMC-900)1套。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由常德龙舞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并于2018年9月2日通过了由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会,常德龙舞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维护,监测数据已联网上传至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监控平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生活废水直接进入地埋式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验收监测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了处理效率监测。
废水处理设施各污染因子处理效率
处理设施 | 污染物因子 | 监测日期及去除效率 | |
2018.07.25 | 2018.07.26 |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悬浮物 | 98.9% | 98.5% |
化学需氧量 | 99.9% | 99.9% | |
氨氮 | 99.8% | 99.7% | |
汞 | 100% | 100% | |
镉 | / | / | |
铬 | 100% | 100% | |
砷 | 99.7% | 99.7% | |
铅 | / | / |
2、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各污染因子处理效率
处理设施 | 污染物因子 | 监测日期及去除效率 | |
2018.07.25 | 2018.07.26 | ||
焚烧烟气处理系统 | 颗粒物 | 95.7%~96.8% | 94.2%~95.1% |
二氧化硫 | 94.0%~95.1% | 93.8%~95.0% | |
氮氧化物 | 66.2%~80.8% | 71.9%~79.1% | |
氯化氢 | 73.0%~79.2% | 78.1%~80.2% | |
镉 | 90.2%~93.2% | 95.7%~97.5% | |
铅 | 83.5%~90.6% | 88.1%~89.1% | |
砷 | 100% | 100% | |
铜 | 92.1%~95.1% | 93.4%~98.1% | |
锰 | 82.6%~86.3% | 90.3%~93.7% | |
铬 | 100% | 100% | |
钴 | 85.4%~87.6% | 81.1%~86.9% | |
一氧化碳 | 98.3%~98.4% | 98.2%~98.3% | |
锑 | 72.3%~82.3% | 60.6%~71.6% | |
铊 | 100% | 100% | |
镍 | 100% | 100% | |
二噁英 | 2018.07.26 | 2018.07.27 | |
40.3% | 40.3% |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选取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及生活废水设施出口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3次的监测,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艺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各金属污染物因子汞、镉、铬、砷和铅的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标准,达到生产回用冷却水的要求;地埋式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和生化需氧量的监测结果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满足生活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的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由于飞灰仓和石灰仓的排气筒出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本次有组织废气监测在焚烧烟气排气筒进口和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通过连续2天、每3次的监测,焚烧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在渗滤液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补充监测,通过连续2天、每3次的监测,渗滤液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无组织排放: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共设4个监测点位,通过连续2天、每天3次的监测,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总量控制指标
项 目 | 废气最大排放速率 | 污染物排放 总量 | 环评批复(一期)总量控制指标 | 达标情况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1.55 kg/h | 12.4 t/a | 39.7 t/a | 达标 |
氮氧化物 | 2.85 kg/h | 22.8 t/a | 117.6 t/a | 达标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根据环评文件规定的水环境监测点位,在项目区域雨水汇入的北侧小溪入澧水口上游500米、小溪汇入澧水上游500m、下游1500m处设置了3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1次,3个断面各污染物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地下水:根据环评文件规定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在治古堰湾、夏家湾和厂区内部各设置了1个监测点位,共3各监测点位,选取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中的主要监测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1次的监测,在治古堰湾、夏家湾和厂区内部的地下水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且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评文件规定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在治古堰湾和茶堰湾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选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主要监测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1次的监测,治古堰湾和茶堰湾环境空气监测中二噁英(总毒性当量)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测达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镉监测结果符合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汞、砷、铅、铬和氯化氢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二噁英类监测数据由国化低碳技术工程中心提供,监测结果符合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在治古堰湾和夏家湾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2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选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主要污染物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1次的监测,治古堰湾和夏家湾土壤监测中各污染物因子(除二噁英外)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表1中二级标准;且治古堰湾和夏家湾土壤监测中二噁英(总毒性当量,二噁英类监测数据由国化低碳技术工程中心提供(详见附件5))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2标准;其他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标准。
环保拆迁情况: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了防护距离内的3户居民的拆迁。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与资料复核,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审批决定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为一期设计规模的85%,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文件规定的
排放标准,周边环境质量满足环评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3户居民已按环评批复要求拆迁完成。已申领了排污权证,排污总量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建设单位没有发生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定受处罚事件;验收监测报告资料真实,内容全面,验收监测结论可信。同意通过《澧县2×400t/d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确保长期稳定达标。
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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