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蓝溪中学体育馆及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安溪县蓝溪中学体育馆及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18]0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蓝溪中学体育馆及景观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审[2017]3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蓝溪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蓝溪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官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781.916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4802.96平方米,安溪县蓝溪中学体育馆及景观工程的土石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幕墙、钢构、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为1781.9167万元,最大单跨跨度49.7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最大单跨跨度49.7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81.916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若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网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装入密封信内备用(信封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蓝溪中学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官桥镇,邮编:362441
电话:133*****313,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店,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37*****519@139.com
电话:137*****519 ,传真:/
联系人: 小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2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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