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直播教室设备添置及装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直播教室设备添置及装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直播教室设备添置及装修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受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就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直播教室设备添置及装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溪采计备[2018]ZX0545号
二、项目内容:录播、直播设备及装修
三、预算金额:26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事项: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 11月14日至2018年11 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下午17:30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268
地址: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
2018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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