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招标公告

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已经锦滨发改备【2016】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沈阳招标中心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的委托,为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杏山街道敦台山以北、华联物流以南、渤海大道以西、102国道以东。
2.2工程规模: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共14867.99平方米,投资总估算额为5216万元。
2.3招标范围: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邮件处理中心1、辅助楼、固定蓄热锅炉房)施工;
2.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015新标准)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00 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4日9:00 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赵明 联 系 人:隋勇、银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
沈阳招标中心
2018 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房 蓄热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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