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头水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老龙头水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辽源市灯塔镇老龙头水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HJZB2010—005Z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灯塔镇老龙头水库维修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辽源市灯塔镇老龙头水库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水库维修。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灯塔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6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7 月 5 日,工期 31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月12 日至 2010 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3 时 30 分至13日下午16时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投标申请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另附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6 月 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源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向阳大街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陈方哲

电 话: 139*****535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李文平

电 话: 0437--*******

传 真: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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