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用原辅材料素面镭射淡金卡纸与服务 招标公告

印刷用原辅材料素面镭射淡金卡纸与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印刷用原辅材料素面镭射淡金卡纸采购与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宁正采字2018第158号),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印刷用原辅材料素面镭射淡金卡纸采购与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主要包括素面镭射淡金卡纸采购,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783.78万元(含税)人民币。

1.5 服务期、工期、供货期:以合同签订日计算两年。

1.6 交货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783.78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人须提供:(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

2.5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制造商的投标。

2.6提供投标人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0月25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须现场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或其他等级证书等资质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携带:项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的税务发票、审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资信证明、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业绩(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或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写明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可转账,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须注明“招标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5日上午10时00分,采购人自9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IBI育成中心二期9号楼--创新服务中心八楼招标部。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7.

7.2 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单位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单位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公告”。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银川市IBI育成中心二期9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邮编:750002

项目负责人:马壮

电话:183*****681

电子函件:********@qq.com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内。

邮编:7511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

2018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卡 镭射 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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