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招标公告
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招标公告
耒阳市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耒阳市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衡市交规字【2017】175号、【2017】177号、【2017】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耒阳市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社会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建设地点:耒阳市境内。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5年。
2.4 招标范围:耒阳市S338线(K26+386-K52+652)段;S213线(K108+595-K119+545)段、(K129+765-K142+120)段、(K160+332-K168+934)段;S214线(K141+451-K164+705)段、(K107+037-K133+117)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项目总投资:约1100.21万元。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拟任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具有近3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近5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交工过有1个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内容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为准)。
3.5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申请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网上可查询)。
4.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8年11 月14 日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1000元/套,图纸另计,售后不退,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 月5 日上午10:00分。
7.2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6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3逾期送达的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电话:0734一*******。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耒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58*****66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5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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