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机场机务勤务业务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佳木斯机场机务勤务业务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佳木斯机场机务勤务业务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机场机务勤务业务对外承包项目已通过上级单位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 佳木斯机场机务勤务业务对外承包项目 ,外包内容包含:

例行勤务工作和非例行勤务工作;

2.2项目概算:约为39万元

2.3外包年限:2年

2.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月1日,经营范围包含机场服务;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一旦申请参加,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机场综合部214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允许投标。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2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与招标网(http://)。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1*****909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机务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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