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 招标公告
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 招标公告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化工区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
项目编号:YX-XFCG-2018-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
项目联系电话:***-*********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化工区消防支队
地址:北河路119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佳,联系电话:***-*********80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化工区消防支队委托,对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2.1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不接受转包分包;
2.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6 超过采购总预算及各分项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
2、招标编号:YX-XFCG-2018-01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为化二中队屋顶、防雷设施、管道改造及外墙粉刷工程,包含拆除旧有屋面、新装屋面、避雷带(网)安装、管道改造及墙面粉刷工程。
预算金额: 100万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化工区消防支队化二中队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每天9:30 ~ 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10:3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8年 月21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化工区消防支队
地址:北河路119号
邮编:201507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徐老师
采购代理: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邮编:200030
电话号码:***-*********802
传真号码:***-*********809
电子信箱:********9@qq.com
联系人:吴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2.1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不接受转包分包;2.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2.6 超过采购总预算及各分项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7:00至2018年1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每天9:30 ~ 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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