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4585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4585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龙山区工农乡牵头已完成整改的一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4585号
(一)反馈问题
龙山区工农乡下属各村屯的养殖户都存在排放粪污,污染地下水和河水问题,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工农乡临时在各村屯修建了垃圾倾倒点,雨后有部分垃圾点倒塌;个别养殖户家门前未设垃圾倾倒点,养殖户仍将污水直排入河,苇塘村此类问题尤为突出。
(二)整改目标
总体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具体目标是:1、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实行村收集、乡转运的处理方式;2、对畜禽养殖户粪便处理情况进行监管。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破损垃圾池的修复工作,在需要的位置建设垃圾池,努力做到全乡范围内垃圾池全覆盖无死角。
2、要求畜禽养殖户在2018年底前建设化粪池和储粪间。
(四)验收完成情况
接到整改任务后,工农乡第一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并持续推进整改。
2017年已经维修7个垃圾池、新建垃圾池15个,同时建设化粪池和储粪间22个;2018年新建垃圾池11个,建设化粪池和储粪间142个。禁养区内的10户养殖户已经关停。
2016年乡政府就已经与辽源市利民保洁服务队签定了垃圾清运合同,我乡境内的垃圾已经实行日产日清。
以上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1 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辽河大路6889号
辽源市龙山区环保督查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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