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调查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调查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 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价格监督管理局)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统计调查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 | 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各类专业报表调查工作。各类报表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报表的审核、上报、汇总、客观的撰写分析;并对上级统计机构出现的查询核实问题及时回复;及时解决上报单位遇到的各种报表疑问。 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开展克拉玛依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统计部门业务劳资季报(248家)、工业统计报表月报(42家)、固定资产投资500-5000万元月报(暂定201个项目)、住户日记账调查月报(100家)、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季报(25-30家)的调查工作、规模以下工业统计网报(41家)、规模以下服务业(80家),及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的临时性调查项目(临时性调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方式的价格)。 |
采购预算 | 12.6万元/年 招三年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克拉玛依隽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经四街206号融汇科创大厦B座318室 |
公示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11月21日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朱沙沙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克拉玛依市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克拉玛依区采购办 ****-******* |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154*****397*******.jpg" target="_blank">专家论证意见
标签: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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