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泵站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水闸泵站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水闸泵站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2008]179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现对 广州市海珠区水闸泵站用电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水闸泵站用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四、项目概况:24个水闸泵站用电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分二个标段。

标段一:(1)龙潭水闸泵站用电工程;(2)石溪水闸泵站用电工程;(3)沥滘水闸用电工程;(4)南便涌水闸泵站用电工程;(5)南箕涌水闸泵站用电工程;(6)二围水闸用电工程;(7)土华西水闸用电工程;(8)五凤水闸用电工程;(9)墩和水闸用电工程;(10)大围水闸用电工程;(11)杨湾水闸及康乐泵站用电工程;(12)西碌水闸及五凤泵站用电工程。

标段二:(1)黄涌水闸用电工程;(2)北降水闸泵站用电工程;(3);土华虾九水闸用电工程;(4)大沙水闸用电工程;(5)北濠水闸用电工程;(6)黄基北水闸用电工程;(7)磨碟沙北闸用电工程;(8)琶洲北水闸用电工程;(9)康乐水闸用电工程;(10)上冲水闸及墩和泵站、大塘水闸泵站、海珠湖杨湾泵闸、海珠湖后滘泵闸、海珠湖东涵闸、海珠湖西涵闸用电工程;(11)黄基支涌连通段水闸泵站用电工程;(12)赤沙北码头涌与赤沙滘涌连通段水闸用电工程。

2、工程估算价:标段一:约3000万元,标段二:约3000万元,(按实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本工程各标段需分开单独报名,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本工程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报投2个标段,则只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供锁定及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应标明所投的标段)。如果投标单位已在上一个标段中作为中标人,则不能再参与下一个阶段的开标评标。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治水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和规模、施工工期及施工顺序会存在一定幅度的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5 月 2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5 月 26 日

报名时间: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广州市供电局安监部备案的《施工安全资质证》和具备进入广州供电局运行站作业的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自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供电部门出具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变压器总安装容量、电力线路长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类似工程业绩指由投标人单独承担的专业工程业绩,符合要求的业绩必须包含装配变压器总容量超过8000千伏安,且架设或敷设电力线路长度超过20千米。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8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rar">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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