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录像系统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YL-2010-WT-044
代理机构编号:HNJZ-********
一、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型号
参考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总价
1
监听器
指形
100Hz-12KHz
6
2
报警按钮
PB68
带自锁
6
3
彩色摄像机
ZC-YHW801P
540TVL,F1.2时、高清,超宽动态
2
4
手动三可变镜头
CBC
3.5-8MM
2
5
半球护罩
7寸
半球型
2
6
时间温湿度显示屏
RJ-8081
RS485通讯校正时间
2
7
彩色半球摄像机
ZC-D2088A
540TVL,F1.2时0.3LUX
1
8
报警主机
CK-23O6
6路输入报警
1
9
报警警号
闪光
1
10
液晶显示器
冠捷AOC
19英寸
1
11
数字式硬盘录像机
LS-DVS
8路/数码录像/自动覆盖
1
12
硬盘
西捷
500G
1
13
音频解析器
VT-2020
放大、降噪、均衡处理
3
14
画面处理器
TM410C
二画面叠加、方位可调
2
15
键盘/鼠标
套装
标准WIN
1
16
声音集成系统
1
17
直流稳压电源
DC12V
1000MA
20
18
视频刻录机
熊猫
DVD刻录
2
9
视频分配器
16路
16x32
2
20
控制柜
非标
铁制喷塑
1
21
手机信号屏蔽器
DZ101
屏蔽收集信号
3
22
视频线
SY75-5-1
阻抗75欧
900
23
音频线
SY75-3-1
阻抗75欧
900
24
电源电缆
RVV2x0.5
900
25
配件
1
26
施工费
1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办公电话: 手机:
2、交货时间:请投标人根据自己情况报出最快的时间安排。
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三、系统设计参考标准
1、人民检察院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2、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标准。
4、高检院文件标准及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
四、质量保证承诺
五、售后服务承诺
六、投标资格证明:有缺项、不符合要求、虚假资格证明、未加盖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要求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⑤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1份。⑥提供安防工程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询价须知
(一)询价邀请
1、询价文件无需购买。2010 年5月18日起上班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或从网上下载。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可传真确认);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询价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2、投标截止:2010 年5月24日下午2: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10 年5月24日下午2:30时。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1栋802房(市政府东侧)。
投标人授权代表可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如到会,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二)投标须知
1、上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均为参考,可投同档次的其他品牌,附差异说明。
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完成本文件规定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4、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采用书面形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加盖骑缝章,可邮寄送达。
6、结算方法:支付方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项目质保期贰年。项目中产品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00元。
(三)评标定标
1、招标采购单位组建询价小组,进行公开拆封唱标。然后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原则评标定标。报同品牌型号且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评标结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公告结果。
3、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4、合同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1栋802房(市政府东侧)
联 系 人:周顶 聂浩 邮编:410006
电 话:****-******** 传真:****-********
采 购 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西区银盆南路89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话:137*****87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1段517号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联 系 人:申主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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