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招标工程名称:新民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第二阶段)
1. 招标人名称: 亚同环保(沈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翁华育
2. 招标人地址: 辽宁省新民市辽滨街道瓦房村 邮政编码: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明义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 邮政编码:
5. 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第二阶段)
6. 招标项目地点: 辽宁省新民市辽滨街道瓦房村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0-6-17 至 2010-8-25
8.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公用
投标资质等级 :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金来源 : 总共:0万元 其中外资:100%;其他:0%;
投资额: 0.0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 幢
9. 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0. 报名时间: 2010-5-19 9:0 至 2010-5-25 16:0
11. 报名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玉麟地产)4楼411室
12.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周卓 电话: ***-********
14. 投标要求及备注: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外埠的施工企业应到辽宁省及新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持备案登记手续进行投标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标段信息 编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1 *********************** 新民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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