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质联用仪部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质联用仪部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质联用仪部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质联用仪部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B(2018)Z- 550
三.招标人: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13.14万元
七.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便携式气质联用仪部件采购
(2)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八.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3)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西路106号建设大厦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平祥园对面
联系人:杨洁
联系方式:189*****1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人:芦磊
联系电话:159*****552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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