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x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头条号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头条号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具体要求:
1.进行的内容运营服务和推送的信息需具有有效的传播效果;
2.配专人策划、编撰、发布优质图文消息,按期优化内容运营,提升我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影响力,并快速收集、回复、解决用户反馈意见;
3.确保推送信息内容无政治性、文字性、功能使用性、排版性错误;
4.监控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及时提供信息,编制舆情监控报告,提出处置建议,规范引导舆情等;
5.提交方案。包含思路策划、研究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及经费预算等。
项目内容需求联系.人:卜翔****-********
三、资质条件:
1.至少有两个年度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头条号
等代运营经验,有技术能力与专业人才支持,在业界有良好业绩和口碑;
2.对提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内容运营服务有前瞻性眼光和整体性、系统性方案;
3.有专业人员和团队提供舆情监控服务,至少有两个年度运行案例。
四、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头条号以及舆情监控运营服务方案。包含思路策划、研究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及经费预算等;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参加招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一个以上市级单位微信平台、微博、论坛、头条号以及舆情监控成功案例。
五、其他:
1.请参与投标的单位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南通市崇川路106号1215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报价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上述地址,潜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快递延误或丢失等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2.我局将依据各家所报方案、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00。
4.投标联系人:卜翔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舆情监控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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