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花都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11:1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09:00至2018年11月26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09:30至2018年11月27日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东升中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家栋***-******** |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采购
项目编号:HX********MZ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东升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环卫电瓶车采购;
2.采购内容:电瓶车(八桶驳运车);电瓶车(自装卸式电动清运车);
3.数量:3台;2台;
4.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5.类别:货物;
6.最高限价(人民币):20.4万元;14万元;合计:34.4万元;
7.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8.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至2018年11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至2018年11月2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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