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蓝田污泥焚烧场设备大修项目(二标段—第2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蓝田污泥焚烧场设备大修项目(二标段—第2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蓝田污泥焚烧场设备大修项目(二标段—第2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JY********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内容:

蓝田污泥焚烧场设备大修项目(二标段—第2次),采购预算 122万元。

招标内容:AB线干燥机桨叶更换、 A线干燥机外壳夹套、干燥机蒸汽旋转接头、A线干燥机蒸汽主轴轴套、B线水冷渣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6日-投标截止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瓯海大厦14楼1421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7日14: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瓯海大厦1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7日14: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瓯海大厦14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授权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137*****6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瓯海大厦14楼1421室。

    联系人:张晓洁

    电话:139*****9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修 焚烧场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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