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扫地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扫地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的委托,就扫地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磋商项目名称:扫地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DH2018-07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采购人本级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19.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中型扫地车1台,小型扫地车3台
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电动扫地机制造,或者是清洁机械/清洁设备的加工或生产。
(2)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三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七、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八、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九、竞争性磋商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 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请于2018年11月16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2日18时00分,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报名。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到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商都西路559号
联系人:樊先生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李先生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0307)
邮箱:donghong210@163.com
2018年11月15日
标签: 扫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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