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能源监测数据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省智慧能源监测数据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能源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智慧能源监测数据购买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2012年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信办发〔2012〕7号)等文件要求,省经信委与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合作发开建设了智慧能源监测项目。目前,该项目实时采集了94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定时接入了20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数据,已纳入了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项目。 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智慧能源信息化业务的高科技公司,是省智慧能源监测项目的主要承建单位和系统运营单位,也是2016年和2017年能源监测数据和服务的提供商。同时,该公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开发和总体集成单位,也是国家和省平台能耗在线监测技术标准制定单位。我局购买的能耗监测数据需按国家在线监测统一的标准协议采集,向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数据和服务,有利于统一标准、对接国家平台。 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省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和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具备20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分析预警等综合服务能力。因此,我局拟向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智慧能源监测数据和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F座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甘智华 | 教授 | 浙江大学 |
沈国江 | 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 |
莫昕玮 | 教授级高工 | 浙江省大华视频大数据技术及应用重点企业研究院 |
王 栋 | 高级工程师 | 省技创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智慧能源信息化业务的高科技公司,是浙江省智慧能源监测项目的唯一承建单位和系统运营单位,也是2016年和2017年能源监测数据和服务的提供商。该公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开发和总体集成单位,也是国家和省平台能耗在线监测技术标准主要制定单位。 目前,省智慧能源监测项目实时采集了94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定时接入了20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数据,已纳入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项目。此次采购的能耗监测数据需按国家在线监测统一的标准协议采集,向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数据和服务,有利于标准的统一和与国家平台的对接。 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既承担了省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和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开发建设,也是具备20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分析预警等综合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浙发改计财〔2018〕414号)中第十五条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1、4款情形规定,建议向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智慧能源监测数据和服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能源局
联系人:何贤俊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省府路1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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