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CSZFCG2010—032
(二)采购内容:公务用车1辆
(三)规格型号:
1、五菱荣光6407B豪华型长安车1辆
(四)报价人须知:
1、2010年5月27日18: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此次报价不接受传真报价方式报价。
2、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3、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4、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20日内送到用户单位(赤水市)。
5、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7、报价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均加盖投标单位鲜章)。④ 交货时间及地点。⑤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
8、报价文件一式二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9、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0、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查询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董钰彬 李柔健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 编:564700
地 址: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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