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招标公告

救护车招标公告


一、 采购内容:
为服务辖区群众、保障患者安全、应对突发事件及危重患者的救治转运工作,医院计划采购救护车及相应配套设备与设施。
1、 救护车1台: 监护转运型,排气量cm3:≥2.5,隐藏式警灯。
2、 除救护车必备的设备与设施外,还需配备以下车载设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内科急救箱、外科急救箱、人工呼吸气囊各1台(个)。
3、 救护车改造:按照医院的要求对救护车进行改造,包括担架安装等。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符合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人须知
(1)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医疗器械徐提供产品注册证书、附件的复印件;
(4)生产厂家给代理商的授权;
(5)代理商给业务员的授权;
(6)业务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7)投标车型必须符合环保国五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若投标产品须进行强检,投标人应依国家法规规定提供强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计量证书;
(9)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客户名单及彩页;
(10)售后服务承诺(质保年限,附售后联系方式清单);
(11)报价单:报价或销售案例(需提供客户名录)。
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厂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到医院报名,报名时请将上述资料按照报名须知顺序装订成册,交至采购和装备科。
以上资料提交不全或过期提交资料者,一律谢绝报名。
招标采购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地下一层 采购和装备科 崔老师
联系电话:********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8年11月14日

标签: 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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