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招标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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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隆化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隆发改审批招标核准(2018)12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隆化县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审批招标核准(2018)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外,其它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隆化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保健综合服务楼1座,总建筑面积4378.31平方米,为3层框架结构。各功能分区面积为:公共卫生用房1106平方米、门诊部581平方米、医技科室475平方米、住院部1109平方米、保障系统184平方米、儿童保健用房106平方米、院内生活79平方米、保健部及设备等单列用房360平方米,增加连廊及外跨楼梯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6至2018-11-20,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06 09:30,地点为 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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