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尘剂招标公告

抑尘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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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宁物招〔2018〕247号)

1.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抑尘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2. 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不分包件。

南昆、南宁、湛江、梧州货运中心抑尘剂一批 203.52吨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3投标人提供2017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专业资质

1.投标产品具有铁道质检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2.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液体抑尘剂在2个及以上铁路局(集团公司)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评价报告。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4.4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9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ntzb20502@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供应商信息表(Word文档格式);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18〕247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5.2对报名资料齐全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标书工本费缴纳注意事项

6.1标书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6.2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102113129300628406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南宁衡阳支行

注意事项:1.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物招〔2018〕247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2.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图书馆510室,邮政编码:530001

经办人:苏工(电话:0771-2720502);其它业务咨询:黄工(电话:0771-2720507)。

邮箱:ntzb20502@163.com

标签: 抑尘剂 南宁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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