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公告

东丽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东丽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东丽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项目编号:TJRDZ-2018-B-0104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6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有独立实验室,并且能够独立完成抽样工作。须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租房合同须为投标人签署并附房屋产权证书,若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产权人应为投标人名称);

5.供应商须通过CMA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表中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4.谈判文件的售价:¥500元/包。(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1日9:2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1日9:20-9:3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1日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投标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抽查 监督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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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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