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工业函[2017]33号、闽发改网工业函[2017]2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系上述迁建项目的子项目。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天津规划设计研究院 ,下同)作为上述迁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一并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上述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9;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中标人负责合同包项下项目的需求分析、设计、试验、制造、报关(如有)、检验检疫(如有)、包装、运输、保险、存储、安装调试、培训、监督检验取证、试生产、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生产陪伴及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以确保项目满足招标人需求。本招标项目设置一个合同包,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合同包 | 内容分类 | 车间名称 | 品目号 | 数量 | 规格型号 | 运行范围 | |
1 | 起重机 | 车架车间 | 1-1 | 24 | LD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8.5m | 每跨6台 | |
制件车间 | 1-2 | 11 | LD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8.5m | A~B轴之间:8~39轴2台; | |||
1-3 | 3 | LDT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6m | A~B轴之间:5~11轴1台; | ||||
1-4 | 4 | LDT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8.5m | A~B轴之间:8~39轴1台;(重叠部分) | ||||
1-5 | 1 | LD电动单梁S=22.5M Gn=10T H0=8.5m | B~C轴之间:30~39轴1台; | ||||
焊装车间 | 1-6 | 5 | LD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8.5m | 3-A~3-B轴之间:3-15~3-39轴3台; | |||
1-7 | 2 | LDT电动单梁S=22.5M Gn=5T H0=6m | 3-A~3-B轴之间:3-4~3-17轴2台; | ||||
1-8 | 3 | 非标LDS电动双梁S=22.5M Gn=5+5T H0=8.5m | 3-A~3-B轴之间:3-41~3-50轴1台; | ||||
1-9 | 1 | 非标LDS电动双梁S=14.5M Gn=5+5T H0=8.5m | 3-E~3-F轴之间:3~44-3-50轴 | ||||
焊后车间 | 1-10 | 1 | 非标LD电动单梁S=24.5M Gn=5T H0=8.5m | 5-C~5-D轴之间:5-1~5-15轴 | |||
1-11 | 1 | 电动单梁S=16.5M Gn=5T H0=8.5m | 5-D~5-E轴之间:5-1~5-15轴 | ||||
总装车间(大中客) | 1-12 | 7 | 电动单梁S=22.5M Gn=3T H0=8.5m | 7-A~B轴之间:7-4~7-24轴1台; | |||
1-13 | 2 | 非标LDS电动双梁S=22.5M Gn=5+5T H0=8.5m | C~D轴之间:7-67~7-72轴1台; | ||||
总装车间(考斯特) | 1-14 | 3 | 非标LDS电动双梁S=22.5M Gn=5+5T H0=8.5m | 2-A~2-B轴之间:2-1~2-5轴1台; | |||
厂区 | 1-15 | 1 | 通用门式双梁起重机MG20/5t-18mA5,H=9m | 30米(暂定) | |||
车身吊具 | 焊装车间 | 1-16 | 1 | 遥控;起重量7t | 3-A~3-B轴之间:3-41~3-50轴1台;(考斯特) | ||
1-17 | 3 | 遥控;起重量7t | 3-B~3-C轴之间:3-41~3-50轴1台;(大中客) 3-C~3-D轴之间:3-41~3-50轴1台;(大中客) 3-E~3-F轴之间:3~44-3-50轴1台;(铝车身) | ||||
总装车间 | 1-18 | 2 | 遥控;起重量7t | C~D轴之间:7-67~7-72轴1台; | |||
总装车间 | 1-19 | 2 | 遥控;起重量4t | 2-A~2-B轴之间:2-1~2-5轴1台; | |||
(1)完工期:总工期为 21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土建提资,1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造并通过审核;土建具备安装入场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机电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集成、检验、报检、试运行,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完工地点:福建省龙海市南太武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
备注:①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2)投标人应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且证书标注的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内容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类型”为“桥式起重机”;“级别”为B级及以上;“型式”为“电动单梁起重机”;②“类型”为“门式起重机”;“级别”为C级及以上;“型式”为“通用门式起重机”。
(3)投标人应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且证书标注的安装、改造、维修明细表中的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类型”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②“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和“改造”;③ “级别”为B级及以上。
(4)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揽过的“桥式起重机”或“门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业绩;(下同)③“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下同)④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2018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8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其购买申请将被拒绝: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②已签章的保密协议原件{保密协议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的“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8098/flow_page!index.shtml#)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平台下载使用或发邮件至我司电子邮箱zh********@163.com索要电子文档}。
3.2各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书、图纸等资料)每套1000元(其中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技术要求书、图纸等资料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3.3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7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1: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金龙大道9号
电话: ****-*******、*******
联系人:郑小姐、李先生
招标人2: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科研楼818室
电话: ********888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 话:****-********、********、******** 传真:0591-********
联系人:林小姐、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注明用途为“181236489保证金”;
附件:保密协议
甲方: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通讯及送达地址:中国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金龙大道9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通讯及送达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科研楼818室邮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通讯及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因丙方参与甲乙方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 事宜,甲乙方向丙方提供甲乙方相关信息。丙方了解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甲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丙方知晓相关信息的泄露将给甲乙方带来巨大的损失,丙方同意无偿履行保密义务,双方共同签定下述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并被告知为保密信息的。
但下列各项不在保密信息之列:
(1) 甲乙方披露前,已为大众所知悉的内容;
(2) 甲乙方披露后,非因丙方的过错,而已经成为大众所知悉的内容;
(3) 甲乙方披露前,丙方已保有的内容,且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已保有的事实;
(4) 丙方通过具有正当权限的第三者,不负保密义务而正当合法得到的内容;
(5) 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等公权力机关要求公布的内容。
2、丙方使用保密信息范围仅限于: 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事宜甲乙方提供、告知的相关内容
第二条、保密
丙方从甲乙方处得到保密信息后不得对第三方公开,且不得在该保密信息使用范围之外的情况下使用。但是,对于丙方工作人员,由于保密信息用途的关系必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情况下,在同意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后,丙方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保管等
丙方从甲乙方处所获得的保密信息应当与其他资料、物品明确的区分保管。所有收录保密信息的文书图纸、电磁记录媒体等载体以及其复制拷贝、改变物等,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拷贝
丙方为进行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 工作,可以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拷贝、复制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一部份,或加工使用保密信息。
本条上述提到之保密信息的拷贝品、复制品、使用保密信息的试制品,均视为本合同中的保密信息。
第五条、归还
在 未获得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起重机及车身吊具设备招标项目项目中标资格 的情况下,丙方应将其从甲乙方处所得到的所有收录保密信息的文书图纸、电磁记录媒体等载体以及其复制拷贝、改变物,归还甲乙方或者按甲乙方要求销毁。
第六条、权利的归属
甲方对其提供给丙方的保密信息拥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权利。丙方并不因为本合同或保密信息的提供而获得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以及有关保密信息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实施许可、许可使用的效果。
第七条、禁止转让
合同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泄露保密信息的、未按甲乙方要求返还有形的保密信息及未按甲乙方要求销毁保密信息的,每发生一起,向甲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乙方损失的,丙方还应补充赔偿。
并且,在有效的采取收回有形的保密信息等措施的同时,丙方应将保密信息的泄漏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内。
第九条、协议期间
协议有效期采取以下第 1种方式:
(1) 本协议生效后 3年;
(2) 永久生效。
第十条、管辖
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代表:
丙方: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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