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公示?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公示?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178000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河南金明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采购内容

一、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1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主要需求或功能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1

流程管理

流程管理提供案件全流程跟踪监控功能,以便用户查看案件所处状态和环节。其中包括全部案件、行政环节、公安环节、检察环节和法院环节五个部分。

2

2

案件筛查

系统通过定义的量刑标准通过三步筛查法使检察机关高效、快速的发现疑似涉嫌犯罪案件线索、降格处理案件线索以及拆分案线索等,进一步提高案件筛查的质量和效率。

2.4

3

文书生成

平台提供对线索筛查、案件办理、工作开展等环节所涉及到的三大类16种文书的自动生成功能,线索筛查类文书分为涉嫌犯罪线索筛查报告、降格处理案件线索筛查报告、大数据筛查报告,开展类文书支持对平台的整体情况按年份、季度、月份进行汇总分析,用于阶段性工作汇报和总结,包括督促案件办理的催办文书等,案件办理类文书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支持生成一些文书报告如建议移送书、通知立案文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并结合平台的互动连线功能将文书发送给目标单位用户,实现文书的在线生成、在线传输。文书支持在线编辑、保存、打印,极大的提高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效率。

2

4

案件管理

通过案件管理,可在线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从录入、移送、立案、侦查、起诉、直至结案的整个流程的信息共享。案件的录入符合当前相关机构的录入规范,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有所区分,录入信息全面,并提供某些字段(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的校验功能。

1.6

5

互动连线

互动交流,提供上级对下级的指令下发,下级对上级的工作汇报,平级之间的横向交流等功能,配合平台中的案件办理和线索筛查使用,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促进了两法衔接案件的高质量办理。

1

6

大数据检索

平台提供了高效的检索分析服务,支持对文本、数字、字符串等各种数据类型的检索,为了保证搜索效率,系统会定期对所有案件数据创建索引,使用户能够利用案件信息的关键字从海量的案件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案件信息。可以针对检索结果进行检索范围(案件编号、案件名称、案发地址、处罚对象(个人)、处罚对象(单位)、案情简介等)的二次筛选,为用户提供更精确的检索结果。

1

7

统计分析

报表统计对案发的区域、行业、时间、涉嫌罪名进行细分,通过报表的形式进行展示。

0.8

8

知识库

基础数据模块包含执法主体、个人库、企业库、罪名库、法律法规库、行业常用罪名库等基础信息库,为案件办理人员提供信息支持。

2

二、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2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主要需求或功能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1

案件数量排行

使用直方图展示各县区案件数据排名情况,辅助检察官及时掌握各县区案件数据情况以及对比情况。

1

2

移动公安

根据平台案件数据,利用饼形图直观展示移送公安案件数量、主动移送案件数量、建议移送案件数量。

0.8

3

行业案件分布

根据平台案件数据,利用饼形图按照行业类型直观展示案件分布情况。

1

4

涉案罪名TOP10

根据平台案件数据,利用直方图按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罪名综合展示前10名罪名信息。

1

5

区域分布图

根据平台案件数据,分区域显示案件数量;

1.2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按照《鸡西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原平台于2015年建设,全市49家单位接入平台,县区共有99家行政执法机关接入平台。平台录入案件一千余件。为适应新形式,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优势,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拟升级改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本次平台建设基于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原有平台系统由河南金明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并运维。为保证新旧系统兼容、数据完整、服务连续,本项目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河南金明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运维。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八、专家论证意见:为保证新旧系统兼容、数据完整、服务连续,此次采购项目由河南金明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可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规避风险,保证效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九、论证专家: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经秀钰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处

2

林芳芳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处

3

印琪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处

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

十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董又文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500米处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董又文联系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500米处

邮编:158100

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村联系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邮编:158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共享平台 信息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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