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廖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完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廖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占地面积:占地53.87亩;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510.80万元;

(7)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座近期(至2020 年,一期工程)为1.0万m3/d,远期(至2030 年)达到2.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线1.5km。拟建污水处理厂包括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四个系统。污水处理厂主要工艺构筑物由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事故应急池等组成。本次环评仅对近期建设(一期工程)进行评价,远期将依托近期工程进行扩建,项目远期将另进行评价。

(8)工艺流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采用进水→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缓冲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中间提升泵站→A2/O池→二沉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池→出水提升泵站→出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樱桃坳水库下游冲沟,后流入白泥江。污泥采用污泥浓缩+板框压滤脱水。

(9)项目纳污范围:凤凰县廖家桥镇内工业废水及纳污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依据《凤凰县廖家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0),本次排水规划范围主要为凤凰县廖家桥镇镇区,规划近期至2020 年总面积为2.80km2,规划人口为2.8 万人,远期至2030 年,总面积为5.40km2,规划人口为5.4 万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以运营期为主。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格栅间、沉砂池、污泥贮池和污泥脱水间等建(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H2S和NH3)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造成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各种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处理工艺方案选择与可行性结论

廖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廖家桥镇生活污水及凤凰工业集中区收集园区企业排放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占主要成分。其中,工业废水主要为农副食品加工废水。本工程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生化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池+除臭系统”,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工艺技术方案总体可行,其占地面积小,工艺流程简单,处理效果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自控能力强,环境影响小。经处理后其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各建(构)筑物均采取了防渗措施,达到相应的防渗等级,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废气治理措施

拟建污水厂采用离子除臭系统进行除臭,根据工程分析可知运营期废气产生量较小,为进一步减小其产生量并减小其场界贡献值,建设单位应采取厂区内种植高大阔叶乔木形成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同时,采取对产生恶臭污染物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污泥及时清运,不堆存,污泥浓缩池及污泥堆覆盖等措施减少臭味逸出,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有效减少,经预测NH3、H2S 厂界贡献浓度值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 中二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或隔声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沉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由于目前项目尚未开工,无法进行栅渣、污泥浸出毒性实验,因此,栅渣、剩余污泥在试生产时先以一般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在“三同时”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是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和贮存,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相关要求贮存和处置,暂存污泥池后定期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建设单位应在栅渣、剩余污泥出厂前将其含水率降至50%以下,再外运填埋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选用的工艺成熟可靠、安全有效,能够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经采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以承受。工程建设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至公告之日起10日届满。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至****-********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局长

联系电话:137*****358

②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6号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红星商务楼1栋415;

电子邮件:********0@qq.com

2018年11月16日

标签: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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